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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充市消防员招录工作办公室关于开展2025年度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招录现场复核和身体初检的公告

南充市消防员招录工作办公室

关于开展2025年度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招录现场复核身体初检的公告

 

根据《四川省消防员招录工作办公室关于四川省2025年度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面向社会招录消防员的公告》和《四川省2025年度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招录工作实施方案》相关要求,现将现场复核身体初检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人员范围

截至202572024时,已在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招录平台注册报名成功且通过网上初审的报考对象。

二、时间地点安排

 间:20257227时至16

 点:南充市消防救援支队兴汉路特勤站(南充市高坪区兴汉路96

招录对象未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参加现场复核身体初检的,视为招录对象自动放弃招录资格。

相关证明材料

招录对象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在经常居住地报名的招录对象还需携带居住证)、准考证、居民户口簿、退伍证、毕业证、学位证、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大专及以上学历需提供,可从学信网下载打印)、党团关系证明、立功受奖材料、三好学生、优秀团员、政府专职消防队伍政府专职林业扑火队工作证明、留学生服务指导中心提供的海外学历认证证明申报特殊专业人才的报考对象还需携带国家和军队承认的高级以上等级职业技能资格证明、省部级以上科技成果等证件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高校应届毕业生须为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含研究生培养单位)招生统一考试,取得全日制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和相应学位的2025年应届毕业生。高校应届毕业生的身份认定由教育、人社部门共同核实。国家统一招生的2023年、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在择业期内(国家规定择业期为两年),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建立实质性劳动关系并查询有缴纳社保记录的,视为不合格,取消招录资格;如未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未建立实质性劳动关系,仅因毕业实习、“西部计划”志愿者等原因存在缴纳社保记录的,视为“合格”

 

 

附件:南充市2025年度消防员招录现场复核和身体初检人 员名单

 

 

南充市消防员招录工作办公室

20257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