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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充市房地产管理局关于2025年度公开遴选参照管理人员资格复审及面试的公告

南充市房地产管理局

关于2025年度公开遴选参照管理人员

资格复审及面试的公告

 

根据《南充市房地产管理局2025年公开遴选参照管理人员公告》规定,现将南充市房地产管理局2025年度公开遴选参照管理人员资格复审及面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格复审人员名单(按准考证号顺序)

根据考生笔试成绩,按照进入资格复审人数与遴选计划名额5: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复审的人员名单。拟进入面试资格复审的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并列人员,一并进入面试资格复审。

报考单位

姓名

性别

准考证号

职位名称

职位编码

市房管局

李卓航

202512130007

综合文稿

202501

市房管局

何颜

202512130018

综合文稿

202501

市房管局

罗韬

202512130032

综合文稿

202501

市房管局

唐浩翔

202512130040

综合文稿

202501

市房管局

何秋平

202512130041

综合文稿

202501

市房管局

杜明阳

202512130045

数字房管

202502

市房管局

麦磊

202512130046

数字房管

202502

市房管局

陈春秋

202512130048

数字房管

202502

二、资格复审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51222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2.地点:南充市房地产管理局人事科607办公室(南充市顺庆区市政府新区4号楼)

三、资格复审相关要求

考生本人携带以下资料,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

1.《南充市房地产管理局2025年公开遴选参照管理人员报名登记表》2份(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经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和组织部门审核,注明“同意报考”并盖章),A4纸双面打印,贴上照片;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1份;

3.公务员(参公人员)录用审批表、公务员(参公人员)登记表复印件(加盖档案存放单位鲜章);

4.近3年(2022年—2024年)年度考核登记表复印件1份(加盖材料提供单位鲜章);

5.是否在规定的最低服务期限内,是否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是否在本级机关工作2年以上,且在本机关(单位)工作1年以上的证明材料、是否在试用期或者提拔担任领导职务未满1年的证明材料(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由所在单位和组织部门签字盖章);

6.职位要求的其他有关证明材料

1)报考综合文稿岗的考生:①出具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复印件(加盖档案存放单位鲜章)或党组织关系所在单位出具的党员身份证明(加盖单位鲜章);②出具有2年以上机关事业单位综合文稿写作工作经历证明(由单位出具证明并加盖鲜章);③选调生身份证明材料(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由所在单位和组织部门签字盖章);④2018年以后新录用选调生,到村任职时间满2年的证明(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由所在单位和组织部门签字盖章)。

2)报考数字房管岗的考生,出具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复印件(加盖档案存放单位鲜章)或党组织关系所在单位出具的党员身份证明(加盖单位鲜章)。

7.提供《公开遴选考生实干实绩报告表》及相关佐证资料(一式三份,A4纸双面打印,经所在单位主要负责同志签字并盖章,如有多页,加盖骑缝章);

822寸彩色近期正面免冠证件照片(用于办理《面试通知书》)。

不能在规定的面试资格复审时间内按要求提供上述证件和证明(材料)以及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其面试资格。

资格复审中因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取消面试资格以及因缺少上述证件和没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自动放弃其面试资格而产生的面试空额,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递补以电话方式通知,请考生保持电话畅通。递补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参加面试资格复审或因联系电话不畅通导致不能递补参加面试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当天放弃的,不递补。

通过面试资格复审的报考者,发放《面试通知书》。

四、面试报到时间及地点

详见《面试通知书》。

五、面试有关事项

面试当日,面试人员凭《面试通知书》原件、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按《面试通知书》规定的时间、指定的地点准时到面试考场签到候考。签到时,上述证件不齐备以及未按规定时间到考场签到候考的作放弃面试资格处理。由此出现的面试名额空缺不再递补面试人选。

六、其它注意事项

(一)南充市房管局公开遴选工作下阶段的考试总成绩公布、体检、考察等有关事项,均公告在南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http://www.nanchong.gov.cn/rsj/)“人事考试”专栏,不再另行通知,请广大考生自行关注。

(二)资格审查贯穿遴选全过程,在任何时候发现考生有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弄虚作假情形的,取消考试、录用资格,所产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三)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咨询电话:08172666566

 

 

南充市房地产管理局

202512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