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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充市商务局

2025年公开遴选公务员资格复审及面试公告

 

根据《南充市商务局2025年公开遴选公务员公告》的规定,现将南充市商务局2025年公开遴选公务员资格复审及面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根据考生笔试成绩,按照进入资格复审人数与遴选计划名额5: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复审的人员名单。拟进入面试资格复审的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并列人员,一并进入面试资格复审。

报考单位

姓名

性别

准考证号

职位名称

职位编码

市商务局

 

20250109

综合管理

202501

市商务局

 

20250111

综合管理

202501

市商务局

刘学琛

20250114

综合管理

202501

市商务局

冯凡娥

20250115

综合管理

202501

市商务局

 

20250120

综合管理

202501

市商务局

李双兵

20250266

商务经济运行监测分析

202502

市商务局

王珞蔚

20250258

商务经济运行监测分析

202502

市商务局

何青松

20250212

商务经济运行监测分析

202502

市商务局

冯丽萍

20250239

商务经济运行监测分析

202502

市商务局

毛禹哲

20250225

商务经济运行监测分析

202502

市商务局

 

20250260

商务经济运行监测分析

202502

二、资格复审时间及地点

(一)时间:2025115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二)地点:南充市商务局503办公室(顺庆区玉带中路一段33号)

、资格复审相关要求

考生本人携带以下资料,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

1. 南充市商务局2025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登记表》原件(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经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和组织部门审核,注明同意报考并盖章),A4纸双面打印,贴上照片;

2. 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

3. 公务员(参公人员)录用审批表、公务员(参公人员)登记表复印件(加盖档案存放单位印章);

4. 2年(20232024年)年度考核登记表复印件1份(加盖材料提供单位印章);

5. 是否在规定的最低服务期限内,是否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是否在本级机关工作2年以上,且在本机关(单位)工作1年以上的证明材料(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由所在单位和组织部门签字盖章);

6. 是否在试用期或者提拔担任领导职务未满1年的证明材料(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由组织人事部门签字盖章);

7. 报考综合管理岗的考生:出具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复印件(加盖档案存放单位印章)或党组织关系所在单位出具的党员身份证明(加盖单位印章);出具有2年以上机关事业单位综合文稿写作工作经历证明(由单位出具证明并加盖印章)③选调生身份证明材料(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由所在单位和组织部门签字盖章)。

报考商务经济运行监测分析岗的考生,如学历专业未列入岗位要求范围,需出具1年以上相关部门工作经历证明(由对应单位出具正式件并加盖公章),且相应提供所从事具体工作内容佐证材料。

8. 提供《公开遴选考生实干实绩报告表》及相关佐证资料(一式三份,A4纸双面打印,经所在单位主要负责同志签字并盖章,如有多页,加盖骑缝章);

9. 22寸彩色近期正面免冠证件照片(用于办理《面试通知书》)。

不能在规定的面试资格复审时间内按要求提供上述证件和证明(材料)以及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其面试资格。

面试资格复审中因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取消面试资格以及因缺少上述证件和没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自动放弃其面试资格而产生的面试空额,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递补以电话方式通知,请考生保持电话畅通。递补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参加面试资格复审或因联系电话不畅通导致不能递补参加面试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当天放弃的,不递补。

通过面试资格复审的报考者,发放《面试通知书》。

、面试报到时间及地点

详见《面试通知书》。

、面试有关事项

面试当日,面试人员凭《面试通知书》原件、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按面试规定的时间、指定的地点准时到面试考场签到候考。签到时,上述证件不齐备以及未按规定时间到考场签到候考的作放弃面试资格处理。由此出现的面试名额空缺不再递补面试人选。

、其他注意事项

(一)南充市商务局公开遴选工作下阶段的考试总成绩公布、体检、考察等有关事项,均公告在南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http://www.nanchong.gov.cn/rsj/人事考试专栏,不再另行通知,请广大考生自行关注。

(二)资格审查贯穿遴选全过程,在任何时候发现考生有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弄虚作假情形的,取消考试、录用资格,所产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三)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咨询电话:08172595958

 

 

南充市商务局  

20251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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