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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南充市委组织部关于2019年上半年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体检有关事项的公告
发布时间:2019-07-03

中共南充市委组织部

关于2019年上半年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

体检有关事项的公告

 

根据中共南充市委组织部《2019年上半年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的公告》精神,现将我市2019年上半年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体检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体检人员的确定

中共南充市委组织部《关于2019年上半年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的公告》规定,各职位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折合分高低确定名次;笔试成绩折合分相同的,以《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高低确定名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考察的人选。(体检人员名单见附件)

二、体检报名及交费

参加体检的人员请于201978日上午9001200时,下午300600时,携本人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和二寸与笔试准考证同底免冠照片1,到南充市委组织部会议室(南充市顺庆区北湖路88号,市委2号楼四楼)报名,领取体检通知书和体检表。

体检费500/人,由体检医院于体检当日直接收取。逾期未报名或未在医院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

三、体检时间

201979。请体检人员持本人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和体检表201979早上700时在中共南充市委1号楼前集中(地址:南充市顺庆区北湖路88号),证件不齐者或迟到者取消体检资格。

四、体检项目和标准

体检由中共南充市委组织部统一组织,在省公务员主管部门确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医疗机构进行。

体检按照《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体检操作手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执行。

公告发布后至本次考录实施体检时,如国家出台新的体检规定,按照新规定执行。

招考单位或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1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缺额,不予递补。

按照《公务员考试录用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报考者在体检过程中隐瞒影响录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由招录机关或者公务员主管部门给予其不予录用的处理。有串通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由招录机关或者公务员主管部门给予其不予录用的处理,并由公务员主管部门记入公务员考试录用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5年。


附件:2019年上半年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体检人员名单

                          中共南充市委组织部

                            201973日  


  • 2019年上半年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体检人员名单.xls
    添加日期:2019-07-03